各班级:
在我院“5+2”电亮青春圆梦计划项目推进过程中,各班涌现了大批积极主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的先进个人,传递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怀,确保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,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决定开展学院2018年“最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”评选工作。具体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 评选对象:
主要面向校内各班资助委员,工作应当超过一个学期(含一个学期)。其他有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政策,推进学院学生资助政策落实,有显著成绩者亦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办法
(一)评选条件
1、热爱祖国,思想上进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关心国家大事,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,未受过任何处分;热爱学院,关心集体,主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;积极参加劳动、公益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实事求是,言行一致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品行端正,注重个人修养,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。
2、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(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系部的工作考核为主要依据);积极配合完成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任务,成绩显著。
3、全院评选100名。各系名额分配表如下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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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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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数
|
名额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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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力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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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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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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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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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动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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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|
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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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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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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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|
10
|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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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管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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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
|
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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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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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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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|
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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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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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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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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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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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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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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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
|
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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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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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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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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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评选程序及要求
1、评选程序:
自通知下发之日起,符合条件的参评个人填写《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“最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”申报审批表》(见附件2,辅导员签字后,提交纸质版),于6月12日前交到系部,由系部组织评选,把候选人名单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,公示无异议后,报院党委领导批准。
2、评选说明
(1)最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”原则上每学年举行一次。
(2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能参评当学年“最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”:学期内事假累计达到40学时;学生个人留(降)级期间;处分未解除;不按规定交费注册;学期开学不按时报到或注册者(在获准分期交纳学费期限内的除外)
(3)不实事求是填写《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“最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”申报审批表》者,经核实,取消其参评资格,并记入诚信档案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,实事求是,充分发挥民主。不得随意降低评选标准,不得弄虚作假和敷衍草率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。
2、系部评选时间:2018年6月1日-2018年6月12日。
系部公示时间:2018年6月13日-2018年6月15日(三个工作日)
四、奖励办法
1、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。
2、发放学院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。
能源动力与发电工程系
2018年5月28日